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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全国首家金融专门法院8岁了,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支撑

2026-08-21浏览次数:361

(记者 巨云鹏 沈璇)8月20日,上海金融法院迎来建院8周年。当日,该院发布《上海金融法院关于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司法保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涉外、涉港澳台金融纠纷典型案例。

作为全国首家金融专门法院,上海金融法院自2018年8月20日挂牌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上海金融要素齐备、金融市场完善的区位优势,共审理案件6.7万余件,诉讼标的额达1.9万亿元,以高质量金融司法服务保障上海高水平改革开放。

在案件审理方面,上海金融法院先后审结全国首例证券群体性纠纷示范案、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和解案等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其中25件为全国首例案件,50余起案件分别入选联合国贸法会案例库、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全国法院十大案件等。该院还连续7年在国际知名法律平台发布中英文版典型案例,阅读量达1600万余次。

在金融审判专业机制创新方面,上海金融法院在全国首创30余项金融审判执行工作机制:金融市场案例测试机制,为上海金融创新提供更具示范性的规则预期和更具前瞻性的风险防范,推动上海市场对接国际高标准金融规则;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针对群体性证券纠纷形成“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示范判决+集约审理+自动履行”双链条纠纷化解模式,推动审判效率显著提升、诉讼成本大幅降低;金融纠纷概括性先行调解承诺机制,引导64家境内外金融机构、上市公司递交概括性同意先行调解确认书,所涉纠纷调解成功率达74.4%,推动更多矛盾化解在诉前。

在防范化解金融重大风险方面,上海金融法院通过司法大数据研判,深度挖掘案件中潜藏的金融风险隐患,向相关单位发送56份司法建议;连续5年发布私募基金、债券、融资租赁、证券虚假陈述、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提出系统性行业风险防范建议;首创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同机制,联合在沪18家政法机关、金融监管部门、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等打造协同善治新格局。

上海金融法院院长赵红表示,接下来,将通过《意见》的发布和实施,助力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规则标准制定的竞争力,增强金融法治环境的吸引力,扩大金融风险管控的影响力,促进内外规则有机衔接,规范金融要素双向流动,防范金融风险跨域传导,为金融高水平开放提供更优质的司法保障,为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和影响力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支撑。